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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教你如何计算春节假期加班工资
2018-09-13

       2016年春节虽已过去,但对于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、缺勤工资如何计算,不少HR人员仍然对此深感困惑:哪几天可以算是三倍工资?2月份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?2月份有员工缺勤又该如何扣除?下面我们逐一进行分析:

一、  哪几天可以算是三倍工资?

根据国办发明电〔201518号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如下:

27(除夕)13(初六)放假调休,共7天。26日(星期六)、21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根据2014年起施行的新版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,春节的规定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(即28日至10日),所以除夕、正月初四至初六属于调休日。

因此,对于春节期间的加班答复如下:

28(初一)-210(初三)加班的,应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300%加班费,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。

27(除夕)211(初四)-213(初六)加班的,可安排补休,或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加班费。


二、2月份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?

李某,系某公司员工,其月工资是5000元。2016119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,最后工作日是219日。问2月份李某的工资应如何计算

分析:《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》劳社部发【20083号文第二条明确:按照《劳动法》第51条的规定,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”。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。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分别为:

日工资=与工资收入/月计薪天数

小时工资=月工资收入/(月计薪天数*8小时)

月计薪天数=365-104天)/12=21.75

计算:

28-10日为法定节假日,要计算到工作日中,即本月员工的工作天数为15天(12+3天),2月总工作日为21天(即18+3)。

算法1:本月工资=日工资标准*工作天数=5000/21.75*15=3448.27元。

算法2:本月工资=日工资标准*工作天数=5000/21*15=3571.43

假设1:李某210日又加班8小时,其月工资如何计算?

若法定节假日员工工作,则需要另行支付3倍工资作为加班费(不包括当日的工资)。

算法1:本月工资=5000/21.75*15+5000/21.75*1*3=4137.93

算法2:本月工资=5000/21*15+5000/21*1*3=4285.72

 

假设2:李某16216日入职,入职后其正常出勤,则其2月份工资如何计算?

16日至月底,共有10个工作日(即不需要再加三天的法定假)。

算法1:本月工资=5000/21.75*10=2298.85

算法2:本月工资=5000/21*10=2380.95

 

假设3:李某与201623日入职,入职后其正常出勤,问2月份应该如何计算王某的工资?

3日至29日,李某出勤16天,加上春节法定假3天,李某的出勤天数应该为19

算法1:本月工资=5000/21.75*19=4367.82

算法2:本月工资=5000/21*19=4523.81

 

三、2月份有员工缺勤又该如何扣除?

李某,系某公司员工,其月工资是5000元。其于24日、5日、6日申请连续事假三天。问2月份李某的工资应如何计算?

正算:5000/21.75*18+3-3=4137.93

反算:5000-5000/21.75*3=4310.35

上述两种算法差额172.42元,金额较大。建议企业在日常操作中提前在中明确月度缺勤人员的薪资计算规章,以防劳资纠纷发生。

 

u  话题延伸-----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?(转)

第一、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,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,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。基数应包括“基本工资”、“岗位津贴”等所有工资项目。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,则以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》中规定“工资总额”概念为准。当然,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“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”为准,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。

  第二、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,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。

  第三、在实际中,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,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。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“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”性质,属于工资组成部分。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“周年庆典奖”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。

  第四、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,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。

  第五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,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,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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